
袁吉松律师网
yjs661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2010-09-23 20:55:42 来源:袁吉松
(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2)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
《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大家都在看

一、民事诉讼成功案例选㈠代理申请再审人深圳市青橙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诉被申请人北京凯洛格管理咨询有限公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