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吉松律师网
yjs6611.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效力未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2010-09-23 16:25:38 来源:袁吉松
1、可撤合同在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效力待定合同在同意前或拒绝前其效力是不确定的。
2、可撤合同的撤销,效力自始消灭;而效力待定合同的拒绝,不发生效力。
3、撤销权人承认,发生的效力继续存在;而效力待定合同的同意,才始其确定地发生效力。
4、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为合同当事人;而效力待定合同的同意权人为行为人之外的第三人。
- 大家都在看

一、民事诉讼成功案例选㈠代理申请再审人深圳市青橙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诉被申请人北京凯洛格管理咨询有限公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